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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网通信”造假公司罚单不断 恒宝股份、国瑞科技合计被罚7百万元

2023-09-08 22:36:27    来源:界面新闻

又有两家涉“专网通信”造假企业罚单“落地”。


(资料图)

9月8日,恒宝股份()和国瑞科技()齐发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证监会查明,恒宝股份自2016年12月起从事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即“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共执行了21个批次,涉及3家客户和8家供应商。

恒宝股份专网通信业务的供应商和客户、采购和销售合同的内容,都是由隋田力指派的人员安排和控制的。公司不参与货物运输过程,在产品交付前后不承担风险。根据合同约定,恒宝公司向供应商支付 100%货款、客户向其支付 5%货款作为定金;完成交货后客户支付其余95%的货款。

2019年8月,时任董事长、总裁钱京认为该业务不可控且毛利率低,决定停止,逐步退出。2020年10月起恒宝股份不再从事该项专网通信业务,前期款项也已全部收回。

不过,证监会认为,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

2017年至2020年,恒宝股份分别虚增营业收入亿元,亿元、亿元和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为时任董事长、总裁钱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徐霄凌,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陈妹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国瑞科技公告则显示,2019年起,公司开始开展专网通信业务采用“以销定购”、“以销定产、定采”模式,按照事先约定的毛利率,公司同步与上下游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供应商、客户均由上游通道公司常熟市星弘达电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星弘达)指定,合同文本也由常熟星弘达提供。

经查,国瑞科技参与的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由此,证监会认定,公司因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导致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亿元,虚增营业成本亿元,虚增利润总额万元,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相比恒宝股份,国瑞科技及相关从业人员收到的罚单罚款金额略轻。

具体来看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参与专网通信业务催收账款的时任董事长郦几宁、决策引入专网通信业务的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龚瑞良、引入专网通信业务期间的时任财务总监陆国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王东和参与专网通信业务催收账款的时任财务总监任增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大额罚单不断

2021年5月,随着上海电气()连发多条公告提示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由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骗局被浮出水面,多达十余家上市公司牵涉其中,此后证监会对上述公司也一一立案调查。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自2022年底以来,针对“专网通信”造假案的调查和处罚结果已逐步出炉,其中多家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总计超千万元重罚。

首先是揭开大案第一页的上海电气,根据此前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上海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郑建华的内的6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140万元不等的罚款。值得一提的是,因严重违纪违法,上海电气时任董事长郑建华已于今年7月被双开。

江苏舜天()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百亿,公司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包括现任董事长在内的5位涉案高管也合计被罚430万元。

此外,合众思壮()四年时间累计虚增收入亿元,虚增利润亿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处以1250万罚款,时任董事长郭信平被处以十年市场禁入。

*ST新海()虚增销售收入共计亿元,虚增销售成本共计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共计亿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合计875万元,时任董事长张亦斌被处以十年市场禁入。

ST宏达()隐瞒披露实控人为隋田力的事实,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收利润、2020年年报未计提商誉减值等,被处30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隋田力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杨鑫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乐美彧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截止到目前,已有两家涉专网通信业务上市公司在2023年退市,其中,曾经的凯乐科技于2月25日摘牌,2016年至2020年,该公司累计虚增营业收入亿元,虚增营业成本亿元,虚增利润总额亿元。

9月4日,该公司数十位董事、独董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其时任董事长等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

另一家泽达易盛于7月7日被摘牌,证监会的调查认定显示,泽达易盛通过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于2016年至2019年累计虚增营收亿元,虚增利润亿元;同时,泽达易盛在招股书中隐瞒了上市前隋田力代持之事。证监会决定,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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